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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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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在离婚诉讼中,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往往主张另一方的出资是借款或者赠与。如果简单地把这种情况定性为借款或者赠与,对实际出资一方很不公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婚前买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共同生活,并没有明确的借款或者赠与的意思表示,从公平角度考虑,可以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有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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