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律师咨询 >> 文章正文
婚前借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案例简介】

 

王先生与李女士2004年登记结婚,2002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由于不想贷款买房但是房款又不够,于是向女友李女士借款3万元。李女士担心不还,于是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等到王先生还款后再将房产过户给他。出于对李女士的信任,王先生同意了。2003年王先生如数将钱还给了李女士,李女士也写了借条表示收到了王先生的购房借款。同时写下了保证书一份,保证在十一月份之前把房产过户给王先生,但是迟迟没有办理。2004年双方登记结婚,2008年双方签署了一份家庭财产协议,就房屋约定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同时李女士再次为王先生出具保证书一份,保证没有过户给王先生之前不得处分该房屋。2009年双方发生矛盾要求离婚,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对上述房产仍认定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事后李女士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过户归还房产给王先生。王先生于是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律师分析】

 

此问题涉及到此房屋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此房产是王先生婚前用自己的钱款买的,属于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虽然其中部分钱款是用借女友的,但是这应该属于王先生的个人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其次王先生如数把钱款还给了李女士,同时借条表明这属于王先生向李女士借款的事实。同时两人签署的家庭财产协议约定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此后的离婚协议也约定此房产属于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此房产应该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