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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如何执行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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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㈤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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