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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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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债务清楚的关键是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根据19931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丈夫购买股票所欠的债务不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他自己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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