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 文章正文
产权在父亲名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一般而言,父母对该套房产很难主张权利,除非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父母同离婚夫妻有协议约定;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意味着父母对该套房产也享有所有权,父母可以参与到子女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中来。但如果房产证只有父母的名字,那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子就是父母的,子女离婚时对该套房屋无权要求分割。

 

就本案而言,房子的产权在父亲名下,一般而言可以认定该房子归父亲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才是房子的真正权利人,仅因客观原因挂名在父亲名下而已。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