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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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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第一,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已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

 

 

 

  第二,一方已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很难一次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第三,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直接起诉要求离婚的,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比如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对方曾经报警的出警证明、处理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甚至严重时还有法医的鉴定证明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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