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来说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不论是金钱还是买成房子,车子等等,形式转化了也不影响,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国家婚姻法在80年代曾经规定过,房产等结婚15年后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之后,明确规定,婚前财产永远都是婚前财产,不因结婚年限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金钱也好,用钱买成房子也好,用钱买车子也会,都是财产的一种形式转化,本意来说属于价格交换,婚前的价值永远是婚前的价值,即使购买成房子有了增值,也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选登: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他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二、本来属于婚前财产的形式转化,购买房子之后添加上了老婆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否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的形式转化,从房子转化为货币,然后又用货币买车了房子,但总归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向本案中的那样,用婚前房屋出售所得房款,婚后购买了房产,并且登记在夫妻2个人的名下,那么此套房屋到底s算夫妻共同房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复杂,涉及到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从物权法来说,房屋产权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既然该房屋登记在夫妻2个人名下,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来说,房屋也是婚后购买的,按照原则,婚后购买的房产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看起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任何疑问了。
那么,在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离婚该如何分割呢,一般的夫妻财产分割基本是一人一半,但是本案中的首付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转化而来,应该拥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现在买房的时候添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在法律上就可以算作赠与了,自愿赠与份额给没有出资首付的对方了,并且也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但是,法院肯定是要考虑男方的出资来源的,对于本案来说,男方出资属于婚前财产,贡献比较大,即使考虑赠与因素,在离婚分割的时候也会在同等条件下判决男方份额较多,女方份额较小,保护男方出资行为,但是具体份额比例大小法律上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由各地法官自行掌握裁判。
综上,本案中,用婚前房产出售所得房款,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离婚分割时法院会参考当时的出资来源、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切实保护个人婚前财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