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文章正文
老公把钱转给他父母,转移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杜黄海律师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这时代,感谢马云,手机支付代替现金支付,大家发的工资什么的出了进银行卡之外,就是进支付宝了。夫妻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但是感情破裂是一个慢慢的过程,有些夫妻在矛盾一开始的时候就做了准备,有些人会吧银行卡工资卡里的钱转移掉,有些是转移到父母的银行卡里,有些是转移到其他亲属的银行卡,或者子女的银行卡里,那么这些已经转移掉的钱算不算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呢?

 

一、夫妻婚后的钱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二、如果被转移,必须说明合法去向合理利于,否则属于恶意转移

 

一、夫妻婚后的钱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取得工资收入,奖金收入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取得的都算夫妻共同所有,时间点是从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开始起算,所以结婚是不儿戏,婚姻法属于特殊的法律,对夫妻关系进行了强制性的结合,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保护。可能有的人要问下律师,如果夫妻一方工资收入较高,另一方没有工作,在家全职带孩子,这个情况下,工资收入较高的一方是不是有点吃亏啊。都要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是肯定的,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另一方的保护,好让另一方能够安心牺牲工作,尽力照顾家庭,有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

 

除了工资奖金之外,还有一些炒股收入,购买彩票收入,股票分红,企业盈利等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果被转移,必须说明合法去向合理利于,否则属于恶意转移

 

既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夫妻对此这些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扣除日常正常消费之外,剩余的钱款应该解释清楚,如果偷偷转移到别人的卡上,或者自己父母的卡上,就是属于私自转移。要如实向法庭说明情况。如果不说明情况,构成恶意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少分或者不予分割此部分财产。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中,很多人都是会采取转移银行卡里资金的情况进行财产隐匿,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收入可能毫不知情,另一方就偷偷转移银行资金,对方又无法轻易去银行调查交易流水账,所以导致追查起来成本比较高。给了有些人可趁之机。

 

律师提醒,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对方没有线索,无法分割此部分财产,但是在离婚以后,任何时候,一旦对方发现线索都可以要求追查此部分财产,重新要求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所以,转移财产有风险,而且银行记录是永久保存的,即使间隔几年都可以追查到记录。不要以为随便编造一个花费掉了的理由就可以糊弄过去,法律对于大额消费必须查证属实,要么看到实物,要么提供发票,购买记录等等,不是那么容易好欺骗的,所以,转移财产一定不要轻易去做。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