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离婚法律咨询 >> 文章正文
签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签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二、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前述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行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故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就无效了。

 

最后,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父母;……”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其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该《离婚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可能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的,而离婚协议书作为协议离婚中不可缺少的材料,就是当事人需要签订好的。至于签离婚协议书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