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范于未然,搞财产公证,建联名账户。
有人说,夫妻间做到这一点很难。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夫妻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更应该在财产问题相互之间开诚布公,相互知晓。如果在夫妻情感正常的时候,两个人不能为未来的风险做好设计,那到情感破裂的时候,更没有立场去就财产的事情谈拢。
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双方财产进行约定,是能够有效规避今后发生纠纷、保护自己权益的较好办法。不仅约定婚前财产,而且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进行约定。
如果真不能做到这样“斤斤计较”,那多留一个心眼总是没错。对方的资产状况,尽可能多去了解:银行账号、公司注册信息、房产信息、机动车、股票投资等。在你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调查取证时,提供的财产线索越全面准确,越能够令对方财产状况无法隐瞒。
此外,夫妻还可以建立夫妻联名账户。联名账户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相互查询,让财产透明化。同时,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采用联名登记的方法,确保自己的财产知情权。
2、发现苗头,诉诸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苗头,应该立即予以处理。哪些是对方转移财产的苗头?
对已有存款进行转移;
私自出售房屋或其他共同财产;
收入很高,但又不见存款;
出现不明欠债(虚假欠条、虚报开支、关联企业负债等)
起诉离婚之前或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之嫌,可以立刻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或诉讼中财产保全。建议在离婚之前做好如下几步:
第一步,详细列好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单;
第二步,对于大宗资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第三步,法院冻结、查封、扣押,防止另一方恶意转移财产。
3、转移财产见招拆招,离婚后发现证据,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只要你的信息证据搜集全面具体,一般来说上述列出的财产转移都有对策。
对已有存款进行转移的情况——
对策:只要你知道账户信息,法庭会要求对方说明存款去向、用途和必要性。
私自出售房屋或其他共同财产的情况——
对策:主张买卖无效,追求其法律责任,法院一般会支持。
收入很高,但又不见存款的情况——
对策:搜集对方收入状况线索,要求法院审查收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出现不明欠债(虚假欠条、虚报开支、关联企业负债等)——
对策:搜集欠债行为信息,要求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一般法院审理时,法官对这种情况都会格外小心,会怀疑债务的真实性。
此外,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行为,有新证据的,可以要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法院可以受理,超过一年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