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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进口车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法院:出卖人负有保证进口车辆相应文件准确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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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杜黄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近年来,进口车交易活跃,消费者除了可以从国内授权代理商或4S店购买进口车外,还可以购买“平行进口车”,即通过非授权的汽车销售公司,从国外直接进口。后者虽然在价格上占有优势,但在实际交易中却可能面临一些问题。车主张某花费百万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进口车,却因为随车文件手续存在瑕疵,迟迟不能注册登记,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车赔款。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二审审结该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汽车销售公司提供的文件手续存在瑕疵,导致张某不能正常使用该车,构成违约,对张某的相关诉请予以支持。

 

【案情回放】

 

    20159月,张某与锐达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锐达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并支付购车款103万元。随后,锐达公司将张某所购车辆以及该车《货物进口证明书》、随车检验单等一并交付给了张某。

 

    新车到手后,张某陆续缴纳购置税、车船税及办理交强险、商业险等,总共花费10万余元,但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锐达公司提供的随车文件中,《货物进口证明书》上标注的货名、产地与《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标注的不一致,车辆管理部门因采集不到车辆技术参数,无法为该车办理注册登记。

 

    “花了这么多钱买的车,又费了一番功夫缴税、办保险等,最后却不能上路!”得知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后,张某愤愤不平地找锐达公司理论,想要把车退了,遭到对方拒绝,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锐达公司提供的文件手续存在瑕疵,使得张某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导致张某购车的目的无法实现,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张某将车辆归还锐达公司,锐达公司返还张某购车款103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张某相关损失共计10万余元。

 

    锐达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锐达公司上诉称,该车为原装进口的改装车,锐达公司与张某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锐达公司不承担因地方原因不能上牌的风险,张某购买该车时,应该意识到这种风险。

 

【以案说法】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其一,锐达公司与张某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负有确保所交付的车辆能正常投入使用的义务,现由于锐达公司所交付的《车辆一致性证书》与《货物进口证明书》中所记载的内容存在瑕疵,导致车辆管理部门无法为该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构成违约。其二,平行进口车在国内登记会有风险,主要是基于各个国家对于车辆的设计标准存在差异,而本案车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并非外观或其他设计上的原因,而是由于进口文件手续上的瑕疵,保证进口车辆相应文件的准确性系锐达公司作为出卖人应尽的义务,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排除。

 

上海一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所提公司为化名)

 

【法辞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撰写:上海一中院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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