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由:10年前,一对同年丧偶的两人为了照顾双方家庭走在了一起。10年后,在子女成家立业各自家庭走上正轨后,妻子却以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本是对门邻居,李某见王某一个女人家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不容易,便经常在生活上帮助王某,为了避免别人的闲言碎语,双方于2006年前领取了结婚证。
在6年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各有子女且家住得较近,双方并未同居生活,只是在生活上互相照应。现如今,夫妻双方的子女都已分别成家,而身为父亲的李某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自己儿子的生活和生意上,无暇顾及妻子王某及其子女,导致目前组合的婚姻家庭名存实亡。再三考虑和商讨后,王某在子女陪伴下来到枞阳法院起诉离婚,而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
为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13日,法官最终帮助双方达成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协议。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引发纠纷,夫妻双方应该及时维系,以免发生离婚收场。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团队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Email:lawyerdu@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邮编200122
版权声明: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站长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