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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相识半年闪婚 婚后4个月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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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77日傍晚550分,过了下班时间的浙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旧灯火通明,原来法官是在为一对80后通过网络相恋并闪电结婚的小夫妻做离婚调解。

 

    网聊数月,情人节闪电结婚

 

    小丽(女)和小郑(男)同岁,都是83年出生的年轻人,两人的相识经过还算浪漫,是通过网络走到一起的。今年214日在网上相识不到半年,现实中生活中只见过寥寥几次的小丽小郑登记结婚了,鲜红的结婚证书上,两个人笑的灿烂。

 

    缺乏了解,婚姻无法维系

 

    616日,小郑来到法院的立案庭,要求结束这段只有4个月的婚姻生活,原来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并未共同生活,无法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小丽也多次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在青春损失费的数额无法确定,故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详细到键盘、鼠标

 

    法院调解的过程中,小丽的父母一直坐在庭下,神情严肃。当谈论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小丽说自己的手提电脑、键盘、鼠标都在小郑处,要求在调解书中将这些财产的名称,品牌、型号都清楚的写下来,以便日后取回。小郑也说自己有一台Mp3在小丽处,同样要求在调解书中写明,双方对彼此极度缺乏信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小丽和小郑自愿离婚,现在小郑处的索尼笔记本电脑一台、罗技牌炫光键盘一个、诺基亚手机一部、诺基亚蓝牙耳机一个归小丽所有;现在小丽处的苹果MP3一台归小郑所有。行驶证上名字为小郑的轿车一辆归小丽所有;小郑应协助小丽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登记所需要的相关费用由小丽负担;各人衣穿归个人所有。

 

    小记:

 

    结婚,应该是寻找自己生命的一个归属点,找到相伴一生的人。从恋爱关系的产生,到婚姻关系的建立,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寥寥几次的见面后,光靠一时冲动是绝对不够的。闪婚的当事人,显然在很多方面考虑不成熟,这是一种对婚姻、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一结婚就离婚,给自己的人生无疑描上了灰色的一笔。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事人容易在以后的爱情婚姻中,产生不信任对方、不信任自己的不良心理。(文中人物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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