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经人介绍于2011年5月结婚,婚后不久,我丈夫经常莫名奇妙地打骂我,后来才发现,丈夫18岁时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至今没有治愈。我觉得自己是上当受骗啦,这样的生活无法继续,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
答:你起诉离婚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丈夫18岁时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你俩的婚姻不符合法定的结婚实质条件,婚姻自始就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你应该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而非起诉离婚。(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团队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Email:lawyerdu@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邮编200122
版权声明: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站长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