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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在婚后交房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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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房屋征收补偿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中获得的安置房,或者用补偿金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都是其婚前财产的延伸,在法律上仍然还是婚前财产,所以,基于房屋征收补偿取得的房产,即使在婚后交付并办理房地产产权,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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