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文章正文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离婚案件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13917227080  阅读:

    问: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离婚案件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