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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男女签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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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据哈报新闻网消息:“双方各自在200512月前离婚,重新组建家庭。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其中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人民币5万元。”近日,耿麦(化名)拿着这张协议,将婚外情人习客(化名)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5万元。日前,大庆市大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该协议违反社会公德,无效。

 

    遭遇激情双方“为爱”签订协议

 

  耿麦今年35岁,家住大庆市,在一家小企业担任行政工作。由于工作比较清闲,没事的时候,耿麦最热衷的就是上网聊天。

 

  200411月的一天,耿麦在网上结识了某公司会计习客。通过视频,耿麦发现31岁的习客不但有知识,还面容姣好,声音甜润悦耳,心中顿生好感。于是,与习客聊得越发起劲儿了。而习客通过视频,对外貌不俗的耿麦也感觉不错。加之耿麦又是个聊天高手,在与习客热聊时,不时地表现出一份特别的体贴与关怀,这让一向缺少丈夫疼爱的习客很是受用。几天下来,耿麦已经深深赢得了习客的芳心,两人不知不觉坠入情网,只觉相见恨晚。

 

  随后的一段日子,两人一有时间就在网上相聚,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习客忍不住对耿麦大吐苦水,对他诉说了自己婚姻的不幸和对丈夫的种种不满。习客称,丈夫应酬多,还经常出差,对自己总是不闻不问,甚至连看都很少看自己一眼。耿麦也把自己的婚姻状况告诉了习客,他说自己跟妻子是经别人介绍结合的,很少有共同语言,感情生活简直就是一片荒漠,两个人在一起不过是对付着过日子而已。仿佛是遇到了千载难逢的知音,经过许多个不眠之夜的热聊之后,耿麦和习客之间的感情不断升温,甚至一天不在网上见面都受不了。

 

  20053月的一天,耐不住情感寂寞的两个人,终于决定从虚幻的网络世界走进火热的现实生活。双方约定在酒吧见面。为了这一天,两人似乎都等得太久了,没等到约定时间,经过细心打扮的耿麦和习客就早早地来到了约会地点。见面后,习客为耿麦挺拔的身材、翩翩的风度所折服,而耿麦也为习客的楚楚动人所倾倒。那一夜,他们冲破了道德的底线。潘多拉的魔盒一旦被打开,便如洪水猛兽一般来势汹汹,无法阻挡。

 

  随后,两个人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为了创造幽会的机会,他们不断寻找种种理由和借口欺骗各自的爱人。两个人还常常偷偷去外地约会。然而即便是这样,依然无法满足他们要长相厮守的愿望。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双方分别离婚,然后共筑爱巢,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为了防止其中一方中途变卦,耿麦和习客决定签下一纸协议,协议中写道:“双方各自在200512月前离婚,重新组建家庭。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其中违约方将赔偿对方人民币5万元。”

 

    美梦落空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200511月,耿麦率先与妻子离婚。离婚后,耿麦不断催促习客抓紧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习客这边却有了变化。

 

  习客和丈夫范佩(化名)提出离婚后,范佩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想到妻子这段时间的异常,开始不断寻找自身存在的缺点。在经过几个昼夜的反复思考,范佩为了挽救濒于破碎的家庭,决心先改变自己。

 

  范佩告诉习客,希望她看在女儿的情面上,给自己半年时间,他会做一个优秀的丈夫。如果半年后,习客仍然不改变主意,自己会同意离婚。面对丈夫诚挚的恳求,面对女儿急切的目光,习客暂时妥协了。这时,习客将所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转告给耿麦。耿麦虽然心里不悦,但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催促习客要尽快办理离婚手续,早日成就两人的心愿。

 

  范佩对习客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他不再对妻子不闻不问,每天关爱有加。他经常抽时间陪习客聊天、逛街,甚至还常常主动下厨房给习客做她最喜欢吃的酱牛肉……面对丈夫的宽容和改变,习客开始为自己当初的草率决定后悔了。同时,她更舍不得自己才5岁的女儿。为此,习客一面回归家庭,一面一点点地冷落耿麦。

 

  今年5月,耿麦觉察到习客的变化,他对习客的催促更加急促了。而习客为了重新得来的家庭幸福,最终决定与耿麦分手,从此不再联系。这时,耿麦再打来电话,习客也总是挂断。

 

  面对习客的“无情”,耿麦大为恼火,他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陪了夫人又折兵的耿麦,并不肯善罢甘休。他一遍遍去找习客,在网上留言苦苦哀求她回心转意,不断给她发短信。但铁了心要跟丈夫重新开始的习客,并没有被耿麦打动,她只是劝耿麦放了她,别再纠缠她了。然而,不甘心的耿麦在与习客交涉多次未果之后,异常气愤之下,于今年10月以“欺骗感情,违反协议”为由,一纸诉状将习客诉至法院,要求习客赔偿其损失。

 

法院判决协议违反社会公德无效

 

  近日,法院以“该协议违反社会公德,属无效协议”为由,驳回了耿麦的诉讼请求。法官介绍,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耿麦和习客两人签订的协议,从形式上看符合有效协议的构成要素,但双方签订协议的动机、实质、协议产生的过程都违反了社会公德,因婚外情行为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因此双方据此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协议。

 

  法院判决后,记者采访到习客,她后悔地说:“官司赢了,但我却输掉了更多的东西。虽然丈夫再三说不介意,但是我心里还是很难受。”习客眼中闪着泪花。同时,输了官司,赔了夫人的耿麦,觉得自己更委屈。这起“偷情协议”引发的官司虽然结束了,但是却给耿麦和习客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两疑犯为长期姘居毒死各自配偶  

 

    据西部商报消息,一对男女为了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竟相继毒死各自配偶。案发两年,警方接到知情人的举报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双双被缉拿归案。

 

  知情人举报奸情杀人隐案

 

  20061116日,陇南市康县一名知情人向康县公安局举报,200411月、20057月份分别发生在该县的两起死亡案中,受害人郭强和郭丽均被人投毒陷害,该案背后隐藏着一段因奸情杀人的真相。

 

  康县警方通过外围调查、控制了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后,警方开棺验尸鉴定后认为,两名死者均系老鼠药中毒死亡,并非正常死亡。警方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郭勇、钟某展开审讯。

 

  为长期姘居两人杀死配偶

 

  据犯罪嫌疑人郭勇、钟某交代,20043月以来,郭勇(男,汉族,现年35)与同村犯罪嫌疑人钟某(女,现年30)勾搭成奸,为达到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决定毒死各自的配偶。20041116日,犯罪嫌疑人钟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放进其丈夫郭强的茶杯中,致郭强喝完茶水后中毒身亡;2005713日,犯罪嫌疑人郭勇将老鼠药放在其妻郭丽上山采蘑菇时携带的饮料瓶中,致其中毒死亡。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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