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婚姻变化所引发的房产分割问题牵动各方利益,上海浦东房产律师就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双方都要求产权,房屋分割纠纷的法律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规定,当出现夫妻双方都主张房屋产权而引发纠纷时,可采用竞价手段来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但是竞价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竞价这种方式。因为从表面上看,竞价方式解决争议很公平,但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理解却未必如此。有不少案件里女方为了照顾孩子和家庭,辞去了已有的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几乎没有可以同男方竞争的优势,再采用竞价方式,就不可能体现真正的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遇到双方争议某一财产所有权的情况,法院可以采用竞价方式判决争议财产的归属,但是也同时规定采取竞价方式的前提是双方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法院也不能主持竞价。这一点是必须严格把握的。
至于竞价处理的程序,上海浦东房产律师根据法院审理实践中的具体操作,认为一般是:
如果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这里有两个可供选择的前提条件,要么是双方同意竞价,要么是双方的经济、住房条件相当,这也是对弱势一方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