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律师咨询 >> 文章正文
离婚时如何确定房产的价格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网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离婚咨询网  阅读:

离婚时确认房屋价值的目的,是在分割房产时确认一方给另一方的补偿价格,对保留房产的一方,当然希望房产价值越低越好,这样给对方的补偿金额就少,拿补偿的一方则相反,希望金额越高越好,这样对方给的数额就多。归纳起来,房屋价值的确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双方都认可的价格。如果双方能对房屋的归属和补偿数额达成一致,在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以双方认定的价格达成的协议达成调解,这样的调解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法院没法继续判决的情况下,例如房产证还未办好,这样的调解是非常高效的,避免了诉累。

 

2、竞价方式确认房屋价格。如果夫妻双方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最高者取得房屋。

 

3、拍卖方式处理房产,所的价款再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主张房屋所有权,且该房屋属于可以出售的房产,如果双方均提出申请,可以对这房屋进行拍卖,就所的价款再分割,但实践中采取这样的方式并不多见,因为房屋拍卖的价格一般都大大低于房屋实际价格。

 

4、评估确定房屋的价格。这在实践中采用的比较多,在双方无法对房屋价格和折价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一方或双方的申请,委托评估单位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分割的依据。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