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国外一方也同意离婚,手续就简单很多。
如果男方和女方已经就离婚的全部问题达成一致,仅仅是女方在日本不想归来,不愿意麻烦,那么就可以在日本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中国的律师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国内的男方只需要和律师配合一下,去法院一趟,就可以当天办好离婚手续,过错还是比较简单的。其实最复杂的下边的情况,就是女方不同意离婚。
二、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方和女方就离婚的其他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这个就麻烦了。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并且不配合男方任何手续,在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时候故意不签收,或者签收后故意不出庭,那么从法律程序来讲,法官无法了解女方是否同意离婚,甚至法律文书是否送到都无法保证,这样的话第一次诉讼离婚很可能会被驳回,只能第二次起诉,整个离婚周期变的很长,1年甚至2年都有可能。当然了无论多长,婚是一定可以离掉的,总比你们分居10年还离不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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