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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在协议离婚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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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13917227080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简述在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另一方不能谅解,双方矛盾激化到不能调和的程度,而这种状态又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一般是很难再调解和好的。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男女双方都坚持离婚,有的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为了惩罚和报复对方却拒不同意离婚,有的对财产分割意见分歧很大,有的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分歧很大。对于上述基于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和平解决就需要一个专业的、有离婚调解经验的律师积极参与,从中调和,平息分歧、化解矛盾和对立,最终和平解除对于双方已经是煎熬的婚姻,进而让双方及各自家庭恢复平静,最大限度减小对其他家庭成员和子女的伤害,此后双方还能及早安排和重新进入一段新的生活甚或一段新的感情。

 

    一、协议离婚存在调解的基础。

 

    (1)夫妻一般都有感情基础。在现代结婚自由的法律制度下,没有一点感情的男女双方也不可能步入婚姻殿堂。过错方再不好,再不忠,再野蛮,再不尽人情,也无法磨灭双方曾经的热恋、温存、爱护、体贴和关怀。夫妻一定是曾经最亲密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再恶毒的人对曾经最亲密的人也会手下留情,这是人的本性,只是有时善良的本性会受自己内心阴暗思想、他人言语、或者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一时泯灭,但善良本性并非是不可复活的,调解律师的主要工作,也正是要挖掘、突显和借用这种人的本性。

 

    (2)夫妻一般都有较长时间共同生活的经历。共同生活中必然有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创财富、共享快乐、共渡难关、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经历,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看似简单的默契,一次很小的付出,都会在对方心中留下无限美好的回忆。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夫妻之间的恩情和时间是一定成正比的。

 

    (3)子女是化解矛盾的催化剂。夫妻婚生子女是夫妻双方的亲骨肉,哪个母亲和父亲不疼自己的亲生孩子呢?离婚已经无形中伤害了孩子,有时伤得还很重,无论离婚双方如何想办法去避免,这种伤害还会向纵深发展,这是许许多多社会调查资料已经证实的。既然伤害是必然的,不能彻底消除的,离婚双方的最大心愿必然就是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小这种伤害,而双方为了财产、抚养权和离婚与否等问题上激愤不已、互不相让、唇枪舌战、相互攻击,甚至不惜利用子女来作为攻击对方的工具和手段,只会加大、加重、加深对子女幼小心灵的伤害。一般来说,并非离婚双方不想保护子女,往往是他们都没有或者缺乏这种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可以在离婚后尽量弥补。科学研究表明,人心理的阴影想去掉或者抹平是很难的,人心理阴影叠加后就容易引发心理障碍或者心理疾病。人感冒了吃点药就能好,顶着不吃药过一周也很容易就能康复,但心理的障碍或者疾病却是顽疾,表症不明显,有的甚至让人难以觉查,调理起来更是困难重重,治疗期很长,治疗效果又慢又差,被治疗的人很多更是抵触治疗,但它要是真的发起病来后果却是非常可怕的。这些其实都需要一个有经验的专业第三方去释明和提醒,避免离婚双方的过激行为,合理和适当地保护纯洁无暇的孩子。

 

    (4)双方对家庭的贡献能引发对方的感恩之心。这种贡献包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贡献、对家庭生活的贡献(家务)、对家庭其他成员的贡献(如对双方老人的赡养)、对双方亲属关系的贡献、对婚生子女的抚养照顾等等。有贡献就理应有收获,有付出就理应有回报,这是通行世界的真理。

 

    二、协议离婚存在调解的障碍。 

 

    (1)一方过错不可原谅。比如一方存在第三者、婚外情或者严重虐待己方父母等情形,过错方不肯认错,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破罐破摔、甚至变本加厉进行语言反击,使矛盾升级,加剧了双方对抗情绪。再冷静、再理智的人面对这种重大感情波折,也难以平静下来,怨恨和愤怒压倒一切地充满心头,这时出现一个对方的调解代言律师,很可能律师就会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出气筒”。

 

    (2)一方行为不尽人情。感情出现裂痕以后,一方不顾一切地转移财产、不见对方、不接对方电话,为争夺抚养权将孩子藏起来,采取过激方式侦查对方婚外情,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屡屡辱骂殴打对方,为了泄愤不顾场合公开对方少有人知的丑事或者隐私,如此种种,都会将双方矛盾升级,让双方敌对甚至仇恨起来,这些行为无疑会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3)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好朋友所起的负面作用。夫妻双方濒临离婚,父母亲人往往会给双方出各种各样的主意,其主观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双方着想,只是有些主意太过自私,太过无情,如果相对公平地也为对方想想,为了他们共同的小孩子想想,为了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关系想想,就不会出那些损人不利己的馊主意了。其实为了钱争来争去即使得到了,其实也是失去了,得到了利益,失去了人情,也带来了仇怨。因此建议天下父母亲人及朋友对待夫妻离婚的事尽量献忠言,讲人情,说道理,劝礼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和谐,化解矛盾,对离婚双方都有好处。

 

    三、调解律师居中调解的必要性。

 

    有人说,夫妻离婚后只能是仇人,再无情义可言。笔者认为,此言差矣!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般不会变成仇人,实践证明,公平和理性的协议有时在日后反而会成为双方相互怜悯甚至“感恩”的理由。有很多鲜活的例子可以证实,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谦让对方,对方及对方的朋友和亲人终究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对方也会从开始的怨恨慢慢变成理解,从理解慢慢变成同情,由同情慢慢变成感恩,在将来的某一天谦让方遇到较大困难的时候,对方往往也能无私地伸出援手,比谦让方的任何亲人和朋友更大方、更果断、更不求回报。人是感情动物,在没有爱情存在的情况下,夫妻恩情、友情、亲情在关键时候依然能够发挥它应有的并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协议离婚还能避免离婚双方矛盾升级和过激。因为离婚纠纷处理不当,一方采取转移财产、藏匿孩子、不实的语言攻击,往往会让对方情绪更加激动,从而引发侵权、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案例也是不胜枚举,最后一方身受重伤,另一方身陷囹圄,哪一方是胜利者呢?

 

    协议离婚能让“大家庭”和谐,减小对子女的伤害。任何一对夫妻的离婚都会牵动双方的大家庭,包括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等。如果双方因为离婚纠纷打得不可开交,鸡犬不宁,那么双方的兄弟姐妹,更担心的是双方年迈的父母,岂能心安?双方如果有子女,恐怕受伤害更大!

 

    综上,如果双方感情真的无法挽回,到了不得不离的地步,奉劝双方都拿出足够的诚意、以最大的克制,借助专业的婚姻律师与对方进行调解,切莫让矛盾激化和升级。让专业婚姻律师调解与让普通的第三方调解有何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专业的婚姻律师通晓婚姻方面的全部法律和法律精神,知悉关于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认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适用。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就能知道双方该怎么做,进而知道调解的方向和回旋的可能,这是普通调解人所办不到的。另外,专业婚姻律师常年做离婚协议的调解工作,经验丰富,遇到各种障碍知道如何解决和如何应对,大大增加离婚调解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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