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我的丈夫王某因刑事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处两年徒刑,现在甲地服刑。我想与其诉讼离婚,请问应在何地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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