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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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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139 1722 7080  阅读:

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知识产权在离婚时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如果该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明确可以取得(只是离婚时该收益尚未到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假设是尚不能确定是否能有收益,是否能现实取得的知识产权,则该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归属其个人,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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