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 文章正文
离婚时,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离婚时,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

林女士咨询:我和丈夫最近关系恶化,我想起诉离婚。去年我公公去世,留有遗产,但没进行分配。请问,我能否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

■ 离婚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林女士丈夫有权利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林女士应在实际分割后另行起诉。参考资料来源:河北青年报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上海离婚律师网稿件外,本文为网站转载稿件,内容与上海离婚律师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上海离婚律师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 杜黄海)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婚姻律师http://www.hunyinfa021.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