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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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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婚前财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公证需带什么资料?如果双方家在外地,那么可否在上海进行公证?具体费用是多少?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首席婚姻家庭律师 杜黄海律师 回复如下: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所以如果你夫妻是在上海签订的协议,就可以在上海办理公证。
具体收费方法依据沪价行1999(229号)号文规定的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在上海市公证处办理每件约需要400元左右。具体费用建议直接咨询上海市公证协会 公证热线 96987200 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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