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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更需要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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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第一类:老年人
生老病死,无人能抗拒。
第二类:病人
如心脏病、高血压等,容易猝死。
第三类:富人
财产多,更易引发家庭纠纷。
第四类:职业高危人群
比如飞行员、司机、导游等,面临更多生命危险。
另外,进行临时风险行为之前,也最好立下遗嘱。
立遗嘱的方式有五种,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而且紧急情况一旦解除,口头遗嘱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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