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怎么办 >> 文章正文
什么是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网  阅读:

什么是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什么是家庭暴力、什么叫家庭暴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规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其行为方式和后果在含义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续和经常性,是区别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的实质要件。

3.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的特点:

1)行为的隐蔽性;

2)手段的多样性;

3)后果的严重性。

二、家庭暴力原因、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加害人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方式;

2.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

1)传统文化默许男人打女人,父母打子女;

2)在这种文化影响下长大的男人允许自己打女人,父母允许自己打子女;

3)有这种文化的社会,接纳家庭暴力行为,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中长大的子女,不知不觉接受了这种观念;

4)家庭暴力行为就这样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

3.社会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有效支持很少,因此家庭暴力发生时一般得不到干预;

4.加害人往往有体力上的优势,90%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体力处于弱势的妇女、儿童和老人。

三、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面对家庭暴力怎么办

1.2001428日公布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是违法的,受害人有权提请村(居)民委员会或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调解、劝阻。

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请求公安机关制止,公安机关可以依受害人的请求对其实施家庭暴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4.对造成严重后果、极坏影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家庭暴力怎么解决、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婚姻法相关规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4、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5、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

1.逃离加害人:若留下可能会有紧急的危险,应马上逃到安全的地方,避免自己受到严重的伤害,如亲友家、警察局、附近的商店等。

2.报警:到警察局报案,请警察制作“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调查记录通报表”,或制作伤害笔录。

3.验伤:到医院、诊所要求开立验伤诊断书,到医院时可知会医师、护士为家庭暴力验伤,要求医院社工人员协助。

4.求助:打电话给当地的居民委员会,那里的工作人员会协助你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文:上海离婚律师 杜黄海

上海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婚姻律师 http://www.hunyinfa021.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