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起草后,经离婚登记后生效是肯定的,但双方签订后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是否有法律效力,其实离婚协议书应该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不同,不能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的条款,合同法规定,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离婚协议应双方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协议的内容才能生效;如果签了协议没有离成,协议的内容不生效,那么,双方的婚姻依然存续,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一方不配合办理的,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依据一纸协议说我们离婚了,正因为如此,很多当事人为了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做很大的让步;还有的当事人深受感情折磨,只希望尽早结束婚姻,摆脱痛苦,为此可以放弃所有财产,只求协议离婚。总之,离婚协议书的达成主要是双方就协议离婚而谈,其目的是想通过协商的方式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离婚协议书,应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否则,其离婚协议书只能作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最终走上法院诉讼程序,那么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内容也需由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重新认定。
在办案过程中,有些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方或双方已经按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内容各自履行了部分或全部义务,只是没有共同办理离婚手续。像这种情况,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明确认可的,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因此这类情形的法院对离婚协议书效力的认定应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分析,然后考虑是否认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