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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谁的房子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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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经出台,便引来无数争议。不少人认为,它的颁布会影响人们的择偶观,而这次与财产直接挂钩的新法出台,势必也会影响人们的理财观。

 

  新司法解释中关于住房的备受关注的要点为: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按揭购买的个人房屋,离婚时仍归其个人,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的房贷,可给对方补偿。比方说,男方父母支付房子首付100万元,房屋原总价500万元,如果日后夫妻共同偿还400万元,那么按照现合同法的规定,男方财产占3/5,女方财产占2/5,财产分割按此比例进行;增值部分同样按此比例划分。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共同偿还了男方父母的100万元首付,那么应当视最开始的首付为一种借贷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男方财产了;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借贷,财产就是一人一半了。

 

  房价的节节攀升和社会越来越脆弱的信任危机,让很多人对婚姻都持“观望”状态。若是婚姻不能一劳永逸,离婚还要分割财产,到头来人财两空,岂不冤枉?守不住人,就要守得住财,这是现在很多人的想法,无关性别。

 

 

 

  而婚姻中,似乎有太多女人把自己定位成弱势群体。没错,女人要工作,还要生孩子,既要家外成绩斐然,又要处处让老公满意,累!更甚者,有的人还要有勇斗“小三”的超强魄力。在女人压力难当的当下,婚姻法的这种司法解释,更让许多女人寒了心。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就归谁,这似乎在婚姻之初,就理清了利益划分的脉络,当然也让想离婚的“户主”减少了顾虑。然而,“房子谁来装修、贷款谁来还、屋子谁来打扫、菜市场上谁去讨价还价、这份女主的心血又由谁来付出?都由男人来做主好了!”很多人对此愤愤不平,焦点是:难道真的要把物质和感情放到一架天平上去称吗!

 

  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几家欢喜几家愁,不同的家庭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际遇。不信,请往下看。

 

  案例一:懊恼后悔型

 

  由于感情不和,王先生今年5月份和妻子离了婚。最近婚姻法新解释出台,王先生后悔不迭,连连叫苦。他和前妻结婚买房时,父母几乎出了全部资金,结婚的6年里,也都是自己在外打拼还房贷。作为全职主妇的前妻,更多的时间是在肆无忌惮的挥霍他的劳动所得,离婚时还分走了他很大的一部分财产。王先生想,如果能捱上几个月的时间,等到这个法律新规定出台之后再离婚,自己就不会因为财产分割而损失掉过多的血汗钱。

 

  小结 天下哪有后悔药,时间更不会走回头路。好在新的法律规定还是令有些人受了益。

 

  案例二:捍卫财富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刚刚“现身”的时候,小阮的女生寝室楼里便“闹开了花”,很多女生愤愤不平,争相议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哪有这样的道理!我偏偏要让他在房产证上也写上我的名字,否则就不嫁了!”“如果离婚是因为出轨,男方是过错方,那我们可怎么办?如何弥补女方的损失呢?就算留不住人,也要留点财啊!”“反正女人啊,就算不嫁富二代,也要嫁个能让你衣食无忧的人。现实就是这样,不然以后还能少得了吵闹吗?”

 

  小结 大家的七嘴八舌,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既然嫁了你,你的财产自然也有我一份。女大学生的现实观与犀利语,也代表了很大一部分准新娘的心态。

 

  案例三:支持赞成型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也有很多单身男士对婚姻法新解释是颇为支持的。28岁的赵先生表示:“在婚前就寄希望于男方家庭的经济条件而结婚的女人不在少数。现在结婚很现实,一个穷小子的出身,被女人青睐的概率大大降低,这是谁都不能否认的事实。”

 

  今年毕业的小吕就在不久前和女友分手,原因是女方家庭的反对,让双方都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刚毕业又无优越家庭背景的小吕,无力给女友一份遮风挡雨的生活,哪怕是一套“小户型”,何况他梦想中的“丈母娘”也是忧虑女儿未来的生活保障。

 

  小结 如果双方共同努力,去支付房子的各项费用,维持家庭的各项开销,同甘共苦的日子更值得珍藏。但对不少人来说,说易行难。

 

  案例四:不可理喻型

 

  众说纷纭之下,有一些人从人性情感的角度,表达了对这一司法解释的不赞同。一位网友说:“此次出台的法规,性质明显是偏向于个人财产保护,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不是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的。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养育,很大程度上对于家的付出无法用资本去衡量。”沈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谁能仅仅因为一个房子,就草率的和另一个人一起生活呢?这也得考虑一下人性和家庭和睦啊!”

 

  小结 8月份,新的法律规定刚刚上膛,就在南京掷地有声的打响了第一枪:丈夫情感出轨,妻子却只能净身出户。这到底有多“杯具”,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也注定成为人们议论这项新规的一个佐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究竟是红了谁的樱桃,绿了谁的芭蕉,做决定的是春天,还是诗人?如果生活仅仅是一套房子的问题,那就真的让人省心了。只是,我们同样能看到,现如今离婚案中,涉及到越来越多的财产分割问题,它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变化,也真实的传达了人们对婚姻的诉求。其中的得与失,想来每个人心中都自有评说,而这次婚姻法新解释的颁布,官方的解释也是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和诉求。可以肯定,今天对它的议论会成为日后的一段历史,一项法规只要切合实际,也就能拥有它独特的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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