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已下七旬的刘老太,竟在古稀之年把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母子关系势同水火,让七旬老母跟亲生儿子不对簿公堂呢?2008年8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刘老太共有两子一女,被告是她的大儿子,涉案房产原本属于刘老太和已经去世的丈夫以及大儿子共同居住使用,房子被卖掉后,刘老太向儿子索要自己应得的五十万元房款,却遭到儿子的拒绝。在法庭上,刘老太要求法院先进行析产,然后进行法定继承。遭到被告当庭拒绝。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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