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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取得房产证 预售房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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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咨询】

 

    我儿子、媳妇婚后买了套预售房,产证写儿子名字,首付60万,剩下30万是儿子公积金贷款。但房产还未交付,他们就准备离婚。这套房子如今已价值100万,该如何分配? 高先生

 

【解答】

 

    若该房屋是在婚后用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虽然该房屋产权登记在你儿子一人名下,该房屋也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若该房屋已取得所有权的,则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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